喻方德:案件质量“守门员”
2010-05-13 09:33: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九江县频道 | 作者:聂炳吉
喻方德:案件质量“守门员”
  在足球场上,守门员的奋力扑救,常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法院有一种职业,他的性质跟足球守门员有些类似,那就是对案件质量把关。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喻方德就是这样一名尽职尽责的优秀的“守门员”。

  喻方德毕业于江西大学,于1987年分配至九江县法院工作,曾在经济庭、沙河法庭、港口法庭、执行局工作过,2004年调任审监庭至今。工作二十多年来,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

      爱岗敬业 拒案件差错于“门”外

  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则是社会正义的具体化身。喻方德深知肩上天平的重量,工作中从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办案中努力实现司法的公平与公正。再审案件比较疑难复杂,各方面比较关注,处理难度大的特殊性,使喻方德时刻提醒自己,审理的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正确公正、社会效果好。他凭着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一定的审判经验,很快进入工作角色,在庭里总是勇挑重担,办理一些法律关系复杂的棘手案件。对承办的案件都能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依法维持正确的判决和纠正错误判决,充分发挥了审判监督的职能。经他审理的再审案件,无一件被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许多疑难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有力的化解了当事人间的矛盾,大部分当事人息诉息访。

      开拓创新  建立科学“守门”机制

  为了更科学地守住案件质量这张大门,喻方德到审监庭后,对如何提高案件质量进行积极的探索。在他的努力下,九江县法院率先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奖惩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使法官、执行人员的办案质量可考可评,使该院殂成了案件质量管理和监督制度体系。在每季度的案件评查中,喻方德对案件质量可以用“斤斤计较”来形容,对于所有案件流程时限、法律文书、审判程序、庭审笔录、文书送达、适用法律、案卷装订、案卷归档等105项内容全部列入评查范围,把各个审判环节的质量要求层层量化分解,使之看得见、可评可考。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喻方德对案件检查中发现的“蛛丝马迹”从不放过,对有问题的据实确定案件质量等级并依据《质量评查奖惩办法》予以处理。在评查完案件后,喻方德还负责制作和发布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和奖惩的通报。由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细致认真,绷紧了全院干警的“质量弦”,许多影响案件质量的不良习惯和做法得到了纠正,全院干警的案件质量意识和水平得到了提高,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

        苦练内功 拓宽审判监督渠道

  经过二十多年如一日的审判第一线的磨砺,喻方德不仅练就了过硬的基本功,还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他在评查每一件案件时,都是那么地认真细致,并善于发现法律适用上的漏洞,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自从2004年在审监庭工作以来,他一边注重法律的适用,同时也对新发现问题如何解决提出自己的对策,他撰写了《民事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若干问题思考》、《离婚案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表见代理与善意取得:对<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的理解》、《揭开合同效力和登记效力的区分“面纱”》、《探望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探析》、《试析民事案件中禁止规定的法律适用》、《回复请求人对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之再探讨:兼评〈物权法〉第37条和第244条的适用在方法论上之检讨》、《我国逮捕执行程序合理性之探析:以逮捕执行程序中三个典型缺失为视点》等论文,在中国法院网、江西法院网、《司法纵横》、《舟山社会科学》、《九江审判》刊登,其中三篇论文分别荣获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第十七届、第十八届三等奖、第十九届二等奖。因调研成绩突出,2010年,喻方德被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与个人三等功。

  “我始终认为自己做的仅是自己应该做的、能够做的,而且我坚信明天一定会比今天做的更好。”这就是喻方德——虽平凡却不平庸、虽取得了成绩却永不停息前进步伐的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
责任编辑: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