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上半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5万余人
2010-08-03 16:31:04 | 来源:检察日报 | 作者:徐日丹
  记者8月2日从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今年上半年,全国侦查监督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1月至6月,共批捕各类犯罪303810件453371人,同比件数上升0.7%,人数下降1%。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70404人,同比下降18.6%;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223人,同比上升15.5%。

  全国侦查监督部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案件慎用逮捕措施。积极探索适用刑事和解、逮捕必要性证明、不捕说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力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不批准和决定不捕67160人,同比上升20.6%;不捕率为12.9%,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其中,因无逮捕必要不捕30044人,同比上升23.2%。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2979人,同比下降12.7%。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国侦查监督部门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明显加大,质量稳步提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082人,同比上升20.4%;其中,有罪判决4542人,同比上升11.8%;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66人,同比上升25.5%。对公安机关不当立案提出纠正4464件,同比上升128.57%;已纠正4333件,同比上升129.02%。对侦查机关(部门)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1166件次,同比上升137.7%;已纠正10665件次,同比上升136.7%。纠正公安机关漏捕13492人,同比上升36.9%。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去年以来,高检院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协调的基础上,起草了相关改革的四个规范性文件,经高检院检委会通过后,报送中央政法委审批。目前,经中央政法委批准,立案监督的文件已经与公安部会签,即将下发;其他三个文件也将先后进入会签程序。

  高检院侦查监督厅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四项改革将重点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的范围和程序;二是明确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违反规定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职责与程序,建立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通知立案案件反馈侦查情况的机制;三是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赋予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知情权;四是建立对违法侦查行为的投诉、调查机制,赋予当事人对搜查、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不服提请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检察机关监督的权利,强化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手段和措施;五是明确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纠正意见的处理期限和不服纠正意见的申请复议复核机制。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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