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六个大项 细分廿一子项
山东:“项目化”管理谋求工作新突破
2011-03-27 09:22: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黄明春
  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如何实现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新突破?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6个重点建设大项目,将大项目细分成21个子项,再辅以领导牵头、责任到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干警及年底前总结验收等保障手段,以重点项目带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着眼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化解矛盾、创新管理和党建队建,我们研究确定了一批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重点项目,通过落实责任单位,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狠抓重点项目建设,以此带动整体工作实现新发展,而最终目的是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山东高院副院长李静对记者说。

  山东高院在3月21日制定出台的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中,共明确了六个重点建设大项目,具体包括:一是研究制定全省法院“十二五”规划,谋划全省法院发展蓝图。二是深入调研“转方式、调结构”、“蓝”“黄”国家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制定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密切相关的纠纷案件裁判指引,进一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通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健全司法救助体系、落实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发挥二审再审法院职能作用等措施手段,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责定位,全面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做好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应对工作,建立司法建议收集、发布、转化、反馈机制,切实发挥好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五是强化审判管理。切实落实审判管理“五个体系”,配合实施“天平工程”,扎实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完善司法赔偿责任分析与追究制度,确保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各项工作机制普遍建立并实现良性运行。六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总结推广先进办案经验,统筹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推动建立并落实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单方退出机制等,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的能力和水平。

  为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落到实处,杜绝走形式、搞花架子,山东高院确定了每个重点项目及其子项目建设的牵头院领导,明确了贯彻落实的具体部门,在年底前还将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总结验收,将完成情况纳入机关岗位目标责任考核。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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