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措施推动京津冀人才流动和人才共享
2011-04-26 15:41:44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赵超
  记者从26日举行的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推进工程启动仪式上了解到,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将共同采取六项措施,推动区域内人才流动,实现区域内人才资源共享。

  一、贯通人才市场与人才服务,深化人事代理合作,积极推进人才智力资源共享,实现专家与职称资格互认,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作,互设人才工作站。

  二、共享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定期交流“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实现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博士后管理部门之间的定期联系制度。

  三、加强人才培养合作,实施三省市人才培训项目,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强公务员交流培养。

  四、共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共同创办高水平科技研发中心,设立研究生实践基地。

  五、建立相互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实现三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加强社会保险经办合作。

  六、实现人才政策互通,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制定人才政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三省市开展多领域、多形式合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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