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院文化建设
2010-01-21 10:15: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胡发富
 【摘要】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全国很多地方法院文化缺失,法院文化建设面临诸多困难,导致了文化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缺乏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以人为本为主旨的人文主义精神和人文关怀理念,法院文化显失了“人性化、理性化、时代性、前卫性、超越性、价值性”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是一种悲哀,是一种凄怆。 互联网上阅毕最近最高院院长王胜俊《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的讲话和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处长周涛《关于法院文化功能的启示与思考》一文,不禁感慨万千,仅此偶写一篇,以该文为美芹之献,就当今法院文化建设略谈个人见解。 所谓法院文化即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工作人员在较长时间的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精神、现有准则、作风及其特有的行为方式和物质表现的高度抽象概括,包括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管理文化建设、法院的知识文化建设六个方面。法院文化被周涛在该篇文章释明为“精英文化”是“作为社会上思想道德、法律学术相对较高的群体--法官群体所创造、发展并传承的先进文化,因而是积极文化”。 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充分体现人民司法事业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是法院及法官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职业道德以及行为准则等,既具有完美的精神内涵,又具有丰富的物质内涵;既表现为外在形象,又表现为内在素质;既有政治标准的要求,又有司法能力标准的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法院文化建设是全社会的大事,更是人民司法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大事,文化建设对法院工作具有根本性、基础性和长期性推进作用,法院文化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是在法院系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对于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员队伍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建设法院文化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建设先进法院文化是占领法院队伍先进文化阵地的需要;建设先进法院文化是加强法院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的需要;建设先进法院文化是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建设先进法院文化是陶冶法院干警情操的需要;建设法院文化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必然选择;建设法院文化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效途径。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全国很多地方法院文化缺失,法院文化建设面临诸多困难,导致了法院文化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缺乏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以人为本为主旨的人文主义精神和人文关怀理念,法院文化显失了“人性化、理性化、时代性、前卫性、超越性、价值性”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是一种悲哀,是一种凄怆。 根据周涛的阐述,法院文化功能有:导向功能,凝聚功能,约束功能,激励功能,辐射功能。我认为法院文化功能还有协调功能,同化功能。 但是缘何法院文化建设停滞不前,文化功能难以发挥呢?究其困难如次:第一,重视物质文化建设,轻视精神文化建设而致文化的整体软文化实力功能很难发挥;第二, 预备法官科学及时遴选和培训制度、职称评定制度,业绩考评制度,职务晋升制度,优秀法官遴选制度、法官管理制度的不合理和不科学而导致法院文化的激励功能难以发挥;第三,尚无明确具体的法院文化建设方向和目标而致法院文化的导向功能难以发挥;第四,法院文化建设尚未形成合力,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而致法院文化的凝聚功能难以发挥;第五,法院的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而致法院文化的约束功能难以发挥;第六,法官的文化素质参差不齐距离先进文化法院的要求还较远而致法院文化的同化功能难以发挥;第七,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而致法院文化的辐射功能难以发挥;第八,法院缺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人文气息而致法院文化的协调功能丧失。因此,法院文化的诸多方面功能因诸多现实困难障碍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对此,笔者根据详尽的对比研究,特在法院文化建设方面提出如下建议,与法学界有识之士共勉。 首先, 也是最值得一提的一点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注重性别比例、学历比例和年龄比例平衡,加强管理文化建设中的“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组合建设一支“高学历、高层次、高素质、高修养、高效率、高眼光、高胸怀、学识化、职业化、人性化、理性化、透明化、合理化、科学化”的“法律人、学者型”领导班子,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五个统筹,切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全体员工的最根本利益,整合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进一步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形成增强全院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这是秉持“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文化育院”的科学理念,建设符合二十一世纪依法治国时代潮流的先进文化的根本政治保障。 其次, 树立正确科学的法院文化建设方向和目标, 力促院文化建设形成合力,杜绝以司法行政化和官僚化为特征的形式主义建设,谨防大搞形象化的政绩工程而痛失法院依法治国、追求司法公正和司法正义的法院文化价值理念。 再次, 根据<<法官法>>建立健全合理科学的地方法院预备法官遴选和培训制度、职称评定制度、业绩考评制度、职务晋升制度、优秀法官遴选制度、法官管理制度, 任人为贤,反对因亲疏仇嫌、本土化主义、个人关系、领导人个人的偏见等主观因素而导致法官实体利益的剥夺或丧失和素质参差不齐的分化程度进一步加剧,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方能使依法治国在中国法院彻底践行。 又次, 法院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双管齐下,坚持“两手转,两手都要硬”,避免只重物质文化硬件建设,而忽物质精神文明、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法院的知识文化软件建设的“瘸子法院文化建设”现象。 还有,加强法院的科技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这样一是可以丰富法官的精神生活,二是可以进行潜移默化地熏陶,从而培养法官高尚的品格和情操,使他们更好地通过审判工作,一心一意地为人民大众服务。 另外,高扬旗帜,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理践结合,议行合一,提升法院文化的品味、魅力、辐射力、拓展力、创新力。 最后,法院文化建设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又要借鉴西方文明的优秀成果,通过不断的努力,真正使“社会精英”层面的法官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守信者,法律秩序的缔造者,社会运行的领航者”,提升法官的主体地位,使法官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 参考文献: 【1】王胜俊:《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法院文化建设》 【2】周涛:《关于法院文化功能的启示与思考》 【3】骆洪彬:《法院文化建设的理性思考》 【4】丹宁(英):《法律的未来》,刘庸安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11月版 【5】季金华:《理性司法观的培养:司法权威的观念支持》,载《法律适用》 【6】蒲坚主编:《中国法制史》 【7】周新宇: 《浅谈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及主要途径》 【8】江必新:“彰显法院文化 弘扬法治精神”载《法制日报》 【9】朱泽:《农村基层人民法院构建法院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 【10】赵年:“法院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载《西部法制报》 (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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