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析理化心结 真心实意解民难
麻城法院运用职能互补顺利审结两“房屋拆迁”案
2012-01-10 15:38: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 作者:樊斯坦 丁保江
  近日,梁升、田杨民两家主动自觉从正在实施旧城改造的原麻城市粮油食品厂工职工宿舍搬出其全部财产,两件“房屋拆迁”案,经麻城法院城区法庭运用司法、行政职能互补机制,撤诉结案。

  梁升、田杨民系原麻城市粮油食品厂职工,租住于该厂职工宿舍。2004年,全粮食系统改制,包括梁升、田杨民在内的原厂所有职工,通过一次性买断、提前退休、退养等方式,与企业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梁升、田杨民等部分职工因一时未找到可居住房屋,暂无偿住在原厂职工宿舍。2011年1月,原麻城市粮油食品厂上级主部门麻城市粮食局将该食品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委托麻城市土地收储中心对外整体公开出让,同年2月,麻城市金丰资产管理公司以1065万元竞买成功,计划进行房地产开发,并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此后麻城市金丰资产管理公司多次通知无偿住在粮油食品厂职工宿舍居住户退房。大部分住户按要求自动退出,梁升、田杨民两户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原麻城市粮油食品厂未按国家政策发放其下岗职工工资、安置补偿等费用为由拒不退房。经多次协商未果,麻城市金丰资产管理公司遂诉至法院。

  城区法庭接手案件后,针对该案系房屋拆迁的社会敏感案件的客观实际,在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做好当事人心理疏导、情绪稳控,及了解诉讼人的心理,掌握争议焦点等工作的同时,搜集了大量的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排国家政策精神规范性文件,查阅历年该院审结的类似案件,借鉴其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在此基础上,邀请原麻城市粮油食品厂的上级主管部门麻城市粮食局派员参与案件调解。庭长金焱、支部书记郝春福带领合议庭成员先后十多次登门找到梁升、田杨民家,着力从企业优胜劣汰、转型升级的市场经济规律,以及实施旧城改造的城市发展趋势,到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补偿的有关法律、政策等方面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消除隔阂、化解心结,麻城市粮食局针对两家均无固定收入来源,固定职业,搬迁后亦无居住房屋的实际困难,以组织出面,找到市民政、房产等部门,及时帮助其落实城镇居民低保和廉租房,解决两户的后顾之忧。经多方努力,最终促成梁升、田杨民两人主动搬出其无偿居住的房屋,麻城市金丰资产管理公司自愿撤诉。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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