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房屋纠纷案永顺法院圆满执结
2006-04-21 13:39:00
     中国法院网讯 (覃大友 张彩虹)  4月11日,一起历时六年之久、百余村民准备群体上访的房屋侵权纠纷案,在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1964年,向圣志做副业,因无钱上交副业款,便将其一栋五间木屋折价380元卖给车坪乡岩板村供销社。1976年,供销社另建房,原车坪公社岩板大队以50立方米的木材及一些砖瓦与供销社调换该房屋。1996年,向圣志租住该房,后将其余租户赶走,称此房属自己所有。2000年,车坪乡岩板村委会将其诉至永顺法院。永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向圣志将房屋退还给岩板村委会。向圣志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其上诉请求。2001年,岩板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永顺法院多次前往该村实地执行,但由于向圣志及其四个儿子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拒不退出房屋,考虑到向圣志年迈且瘫痪在床,不便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经申请执行人村委会同意,故将该案暂缓执行。但到今年初,由于向圣志四个儿子强行拆除旧房屋进行修建,致使矛盾再度激化,岩板村上百村民也准备为此赴州、县政府上访。

  为此,办案人员以稳定执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思路,多次深入岩板村,多方采取切实有效的执行措施,同时坚持不懈地向双方当事人宣传法律,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心结,促进执行和解。4月11日,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岩板村委会将该房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向圣志之子向万武。至此,使这起历时六年即将引起上百村民集体越级上访的执行案件圆满地划上句号。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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