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法官电话协调工伤案
2012-03-31 11:36:24
     中国法院网讯 (曾照旭)  “谢谢法官,经过您的协调,我已经和家具厂就工伤赔偿达成了协议。”3月30日,小张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办公室打来电话,感谢该起工伤行政确认纠纷上诉案的承办法官。这是该院法官通过电话协调,妥善处理工伤上诉案件的一个缩影。

  该院针对未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引发的工伤行政确认纠纷,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其责任,往往否认工伤认定,而使得劳动者走上诉讼维权之路。该院考虑到,行政诉讼仅仅是解决能否认定工伤的问题,即使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其还有通过劳动仲裁,甚至还需要走民事诉讼程序,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这将难以及时维护受伤害劳动者的权益。

  该院为实质性解决工伤行政纠纷,走出了一条电话协调之路。经过一审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事实基本查清,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联系方式清楚,这为电话协调提供便利。且电话协调具有庭前介入、不给受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增加诉讼成本、背对背协调优势,避免了面对面协调激化双方矛盾等不足,更有利于开展协调工作。

  通过电话协调,该院仅三月份就促成三起此类工伤上诉案件撤诉,实现案结事了,受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好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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