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解林权执行案 真情化解两家积怨
2012-03-31 15:58: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州频道 | 作者:陈建森
  3月29日,当申请执行人赵某用颤抖的双手接过被执行人黄某递给他的钱时,对法官们一个劲的说:“是你们化解了我们两家多年的矛盾,找回了丢失已久的亲情,谢谢……!”一起经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调解无果的林权纠纷执行案,在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工作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2009年1月8日,当事人黄某、赵某争执金田榜屋背斜路面以上山场林木所有权的纠纷,经码市镇人民政府受理,指派码市法律服务所和镇政法办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勘验、调解,并于2009年1月13日下达行政处理书。申请人黄某不服该处理,向江华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2009年4月15日,江华县人民政府撤销该处理决定,并要求码市镇人民政府重新处理。经过再次核查,镇政府作出双方所争执的金田榜屋背斜路面以上山场林木所有权各占50%即800株的决定。黄某不服,于2009年11月16日向江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经过审理调查作出维持的决定。对于这个审理结果,黄某仍然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双方为此事大规模械斗,并互有伤害,二审也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结果告终。但黄某拒不履行二审判决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为充分了解案情,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在泥泞的山间小路步行一个多小时,终于到达目的地码市镇金田村。由于双方当事人家庭之间的矛盾较深,对抗情绪大,执行法官做好了打持久战和攻坚战的心理准备。果然,黄某在得知法院工作人员到来时,采取不理不睬不配合的策略,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执行人员根据案件特点深入实地进行查看,查清事实,找准争议的焦点,邀请村委会、村民小组有威信的人员参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创造了让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的机会。

  执行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愿,认真做双方思想工作,被执行人黄某同意以200株或10000元人民币进行补偿,但这个方案并没有打动赵某,他提出400株或者20000元人民币进行补偿的底限使案件再次陷入僵局。但是执行法官没有气馁,再次以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方法,以群众所能接受的语言和方式从亲情、伦理、道德、法律等多方面请双方当事人亲朋好友一起做思想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赵某同意黄某赔付17000元,但月底前必须履行完毕。3月29日,黄某将17000元人民币交到赵某手中,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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