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误将村民当野猪打死 悔罪代死者做孝子
2012-05-03 09:29: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慈利频道
  近日,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中,注重听取基层组织和当地群众意见,妥善把握缓刑的社情民意基础,在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其家人积极赔偿和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后,依法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11月15日,被告人熊某携带一支单管发射枪到慈利县南山坪乡犀牛村山林中打猎,误将正在树丛中锯柴的村民刘某当成野猪后开枪,致使刘某头部、胸部多处被霰弹击伤,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当日,被告人熊某主动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案发后,经所在村民委员会调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熊某的家属及时给予了被害人刘某的家属经济赔偿,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宽恕谅解。

  慈利县法院在审理该案中,被告人所在的村委会证明被告人熊某平时表现较好,要求对被告人熊某给予从宽处理,以便能照顾被害人家属的生活。承办法官到该村实地走访调查时,受害人刘某的父亲强烈要求法院对被告人从宽处理,表示自己年老体弱,没有子女,要求法院给熊某做工作,让其照顾自己的晚年生活。通过法官的炽热之心和真挚之情,这对冤家的仇恨最终解而不结,双方握手言和,被告人熊某当庭认罪服法,同时表示愿意做被害人父亲的儿子,代替被害人刘某对父亲赡养尽孝,为父亲养老送终,取得了被害人家属满意、当地群众满意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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