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不放弃 “山姆大叔”翘拇指
——美国卡特彼勒公司近百万案款被执结到位
2012-05-18 14:28:32
     中国法院网讯 (陈松)  “你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我们就对案件款的给付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只是随便讲的一句话,你们既然连续追踪这么长时间,不仅执行到了,而且执行到了百万,太感谢了,我们对中国的司法是很有信心的。”日前,卡特彼勒公司的代表对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法官翘起了大拇指。

  卡特彼勒公司是美国一家专业从事工程机械制造及销售的公司。2008年4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被执行人周某应付卡特彼勒公司挖掘机融资租赁款及各项损失100多万元,案件经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蚌山区人民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立即对周某的财产状况在蚌埠市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的核查,包括周某及其配偶的存款、房产、车辆、证券等,经查询仅发现了少量的存款(多个账号余额累计不足万余元)和65平方米的住宅房,无车辆和证券登记。在财产查询状况出来以后,法院及时向卡特彼勒公司进行了通报,并说明了执行的困难,卡特彼勒公司对法院的高效工作给予肯定,对查询和执行的困难表示理解。在卡特彼勒公司的谅解情况下,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在终结本次程序时,卡特彼勒公司的代理人讲到,周某租赁挖掘机多在铁路上干工程,希望法院能在这个方面予以查询一下。

  案件虽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但法院的执行人员并没有放弃对案件可供财产的调查,根据卡特彼勒公司所提供的信息,法院对周某的铁路工程承包情况进行了大量的外围调查。经广泛的长期的摸排,打听到周某在中铁四局有一个工程,进一步核实得知,2008年10月13日周某以合肥一家劳务公司的名义与中铁四局某项目部签署一铁路工程施工劳务合同,有周某的施工队提供劳务,工程已完工并签署了封帐协议(及结算协议),工程虽以合肥某劳务公司名义签署,但实际有周某超控并亲自签署法律文书,且中铁四局某项目部在以往的交易中都直接将款项付到周某的个人账户。在了解基础资料后,法院执行人员直接找到了中铁四局某项目部负责人,耐心的向他说明情况,告知他执行要求和法律后果,打消他的顾虑,这位负责人确认了对周某的到期的债务,并签收了法院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中铁四局某项目部在收到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15日内未提出异议,法院及时送达了执行到期债权裁定书。在执行债权时,中铁四局某项目部负责人对债权的数额提出了异议,考虑到这位负责人在执行过程中多有配合,法院又及时做了卡特彼勒公司的工作,充分地沟通了他们的意见,最终卡特彼勒公司放弃20多万元的利息损失,2012年5月7日从中铁四局某项目部执行95万元了结此案。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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