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特色文化助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2012-06-11 14:00: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建章
  法院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法官共同的精神家园。近年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文化兴院”的方针,紧紧围绕“以党建带文化,用文化促审判”的法院文化建设目标,积极构建以“党员文化、人本文化、风纪文化、实绩文化”为四大支点的具有泰宁法院特色的精神、物质、行为、制度文化体系,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发展、新进步。

  以党员文化引领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增强法治理念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法院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与灵魂,决定与支配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要把党员文化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第一要义,在实际工作中,把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为推动法院文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与创先争优、主题教育、执法办案紧密结合,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紧紧围绕“以党建抓文化建设,用文化建设推动审判工作发展”新思路,使党员文化的精神和力量渗透到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活动体现文化建设成果。

  以人本文化引领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塑造法律权威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物质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物质载体,是法院文化的外化表现。要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法治氛围,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构建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十大功能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开辟当事人诉讼接访绿色通道,新建安检大厅,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诉讼服务环境;在立案大厅设立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法院相关规章制度和案件开庭安排,促进司法公开。构建审判大巡回工作机制,在辖区实行片区法官责任制,在行政机关、乡镇、行政村设立巡回办案点、多元化调解室,聘请联络员,发放便民联系卡,定期或不定期进驻、巡回就地受理民事案件、调处纠纷、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回访案件当事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以风纪文化引领法院行为文化建设,践行为民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是对法院文化建设成效好坏的检验,法官作为现代司法理念的接受者和实践者,有其特殊的行为准则和要求。要建立健全审判执行等重要岗位的办案规范和标准,严格规范干警的职权行使和职务言行,教育和引导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在业外活动中,严格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约束言行,注重个人形象,杜绝任何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言行,避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怀疑。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日常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大督查格局,推进司法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形成一套“不必为”的激励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

  以实绩文化引领法院制度文化建设,激励法官干事创业实现精神追求。法院文化既是一种文化现象,又是一种管理理念,理想和信念是法院管理坚持不变的追求,泰宁法院以实绩文化作为制度文化建设的切入点,从审判业绩、廉洁自律、队伍管理、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百分制考评,将各庭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名干警,把文化建设目标与干警的考评结果、提拔任用紧密结合,让干警亲身感受制度文化的魅力,充分发挥制度文化的规范、约束、激励作用。
责任编辑:裴夏静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