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后,他们还在工作
2012-07-06 15:03: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鲁朝青 邓春梅 蒋体岚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是你们的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接过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主审法官送上门来的,凝聚着全庭法官心血和温情的,远比别的案子来之不易的3.5万余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款,程华内心无比的激动。

  事情还要从去年3月说起。

  今年1月,合川法院受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程华要求对2011年3月一起肇事方应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6万余元。

  与其他该类案件不同的是,肇事车辆当场逃逸后,合川公安分局经多方调查了解,未能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只作出一纸《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证实逃逸肇事摩托车车牌号。审理中,法官还查实肇事车登记车主与实际购买人不一致,但二者均声称并提供证人证言等证明与该事故无关。

  多次调解未果后,今年6月,法院只能依法及时作出判决。

  原本案件到此就该告结,即使再有其他演变,也不再是一审法院的“份内”事。

  可是望着摆在案头的沉垫垫的判决书,考虑到审判的社会效果,考虑到原告的赔偿款久久难以兑现和被告之一肇事车实际购买人谢云的冲动表现等事实,法官深深地知道一纸判决远远未能“事了”,甚至可能使矛盾激化升级,于是该庭法官决定再次尝试主要作谢云的思想工作。用其中一位法官的话说,“就是要勇于对审判产品的‘售后’负责”。

  开始的时候谢云对法官仍然缺乏信任,法官上门时爱理不理,还一直以裁判证据不足为由吵着闹着要上诉要上访。

  但是该庭法官没有被眼前的困难所吓倒,一次次给自己加油鼓气。“冷遇不是困难,我们要拿出法官的责任心来。”该庭庭长在一次审务分析会上如是鼓励大家,“这件事情处理好了有三重社会效果,一是原告能够及时得到救济,救了一家人;二是被告能主动认识到问题,不再闹意见,不会缠访上访;三是依法化民争,耐心释法理,宣传的是法律,树立的是法信”。

  前前后后,该庭庭长及合议庭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5次主动登门给谢云讲法律,谈道理。为保证工作效果,法官还找来居委会的干部和谢云的家人协助做谢云工作,通过拉家常的方式拉近与谢云的心理距离。

  亲身感受到法官对工作的尽责,对当事人的负责,亲身体会到法官的温和相语,平等相待,亲耳听到法官一次次从案件事实出发耐心透释法理,从人文关怀出发善言剖析利害,谢云的态度最终软化了下来,郑重地表达了对法律、法官的理解、信任与尊重。

  “你们这么耐心的给我讲解,我终于想明白了,我现在就支付赔偿款,再也不闹了,”谢云对在场的法官说,“你们的人格魅力折服了我”。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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