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躲帐十八载 密云法官实施边控七日结案
2012-08-16 14:49:09
     中国法院网讯 (韦培成)  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通过边控措施执结一起拖欠货款十八载的案件。

   曹某租赁某村委会所属的酒楼用于经营。1994年8月7日,酒楼与高某签订了铝合金柜台及铝合金隔断的加工定作合同,加工完成后,尚欠6.55万元未支付。后因酒楼歇业,高某将承租人曹某及酒楼的主办单位某村委会诉至密云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于酒楼之间的加工承揽合同合法有效,酒楼应付请所欠加工费并给付延期付款的利息。某村委会作为酒楼的主办单位且接受了其财产,应承担给付责任,但高某接受了曹某以个人名义为其出具的还款计划,因此,判决曹某给付高某加工费6.55万元及延期付款的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曹某的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均无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2012年7月初,查出曹某持有有效护照,有出境可能,经申请人申请,法院研究决定对曹某采取边控措施,边控日期为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10月15日。

  2012年7月21日,曹某准备从珠海市前往澳门,在拱北口岸被边检工作人员控制住。接到边检的电话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赴珠海,在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指挥中心、拱北口岸及珠海市第一拘留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顺利提审并接收了被执行人曹某。在边控措施强大的威慑力下,曹某表示认识到了错误,积极配合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这起拖欠货款十八载的案件全部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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