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签署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
2012-09-01 08:31:11 |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 作者:马文婷 康志红
  记者昨天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两岸货币管理机构昨天签署《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以备忘录确定的原则和合作架构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双方认可,备忘录生效之日即表明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正式建立。

  根据备忘录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各自选择一家货币清算机构开展本方货币业务提供结算及清算服务,货币清算机构可依照两岸相关监管法规办理两岸货币的现钞调运。央行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目前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和交通银行台北分行已在台湾设立并获准营业,央行将从中选择一家,担任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国台办发言人杨毅表示,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落实《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重要举措,两岸将据此启动货币清算机制。这是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形势下,两岸金融合作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我们希望两岸货币管理机构加快后续准备工作,尽早开始两岸货币清算的实质运作。”杨毅表示。

  解读

  利好台商进行两岸贸易

  国际金融专家赵庆明表示,建立货币清算机制最直接利好有两岸贸易需求的台商。此前,台商在进行两岸贸易时要通过美元或港币结算,两次兑换存在手续费损失,两岸如果签货币清算机制,则为台商节省汇兑和手续费损失。

  同时,对于两岸金融机构来说,当前两岸贸易的货币清算,主要通过香港金融机构进行,2009年开始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也并不包括台湾地区,两岸签货币清算机制后,两岸的银行直接清算,从而使得货币清算更加便捷,也将有利于往来两岸人士更为便捷地使用人民币和新台币。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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