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生践行人本理念 合肥法律援助可自选律师
2012-09-14 08:43:56
  •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
  • 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刘滔法介绍律援助志愿律师公示栏
  • 当事人送的锦旗挂满了屋子
     中国法院网讯 (陈思)  “不能因为经济困难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9月13日,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刘滔对“点援制”的诠释掷地有声。

  “点援制”是指,受援人在法律援助机构公布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公示栏中,自主选择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受援人的意愿结合志愿律师的专业特长,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的制度,受援人一次需要选择两名志愿律师。

  早在2008年,合肥市就在安徽全省率先开展“点援制”,今年,合肥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点援制”。目前,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均已实行“点援”制度。

  刘滔说,2011年,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于2月和4月广泛招募168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所有从事法援的律师都将姓名、手机号码以及专业特长“上墙”公布,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如果被“点”律师连续三次无法代理案件,将从“点援”队伍中去除。

  记者了解到,志愿律师公示栏的公布并非限制当事人的选择,只是给当事人一个参考,现在,当事人来合肥法律援助中心打民事官司已经100%实现“点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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