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2013-01-14 14:04: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后,天津海事法院立即组织召开了党组会,传达了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采取五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好全国政法工作和全国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全国政法工作和全国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与领导、专家辅导相结合、干警自学与集中学习座谈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修改后的党章,特别是深刻理解和把握全国政法工作和全国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中提出的新观点、新要求、新部署,确保全院干警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以妥善化解矛盾为目标,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忧患意识,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分析、研究海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确实做到预料在前,应对有方。妥善处理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以及涉船员、渔民等相对弱势主体的案件,做到法理相济、情法交融。认真落实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凡涉及敏感性、群体性案件,要及时逐级报告,依靠党的领导妥善处理。

  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意识,努力在司法领域落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深入开展“辩法析理、释法答疑”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推进解决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追求,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司法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理解司法,增进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让法官做得到、靠得住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着力抓住庭审、裁判等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司法办案的基本技能;坚持把审判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把审判管理覆盖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过程,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提高司法能力。积极深入涉海单位、渔村走访调研,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努力增强法官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强与新型媒体的联系,搞好沟通,增进理解,做好舆论引导;加快信息化硬件设施配套建设,加快信息化技术在审判执行、办公自动化、队伍管理、绩效考核、档案存储等方面的应用,切实提高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法院科技水平;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广大干警公正廉洁司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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