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举行张瑞泉先进事迹报告会
2013-01-18 09:11: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晓敏
 

       1月17日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由天津市委政法委、天津高院共同举办的张瑞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这里隆重举行。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报告会并接见报告团成员。

 

       报告会上,天津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孙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田宝强、人民陪审员邵英霞(天津海事法院郭建君代讲)、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志国、张瑞泉的姐姐张凤英等5名报告团成员,分别以《焦裕禄式的好法官》、《正义航道上的温暖灯塔》、《头顶国徽 胸怀天平》、《他用生命温暖法律》、《热血化春水 大爱留人间》为题,从不同的侧面讲述了滨海新区法院汉沽审判区原刑事审判庭庭长张瑞泉生前的感人事迹。

 

       天津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系统共计400余人参加报告会。全市3000余名法院系统干警在分会场通过视频收看了报告会。

 

       人民法院报曾于2012年5月8日报道了张瑞泉的先进事迹。张瑞泉20多年来主审的21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案件引发当事人上访。身患绝症仍坚持工作,带领全庭干警创造了审限内结案率100%、无发回改判案件、无涉诉信访的出色业绩。2011年10月23日,年仅54岁的张瑞泉因患癌症医治无效去世。

 

       2012年3月,天津高院追授张瑞泉为“优秀法官”并追记个人一等功。8月1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作出批示,要求学习宣传张瑞泉的先进事迹。12月,天津市委政法委号召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张瑞泉的先进事迹。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