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毅峰当选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3-02-01 08:23: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文斌
  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毅峰同志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胡毅峰同志简历

  胡毅峰,男,蒙古族,1954年5月出生,内蒙古喀喇沁旗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3月参加工作。

  1971年3月,呼和浩特市郊区榆林公社知青。1975年10月,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分局政治部宣传干事。1978年2月,呼和浩特铁路局政治部干事。1984年4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事,副处长,处长。1992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盟委副书记。1995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盟长。2003年1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2008年1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2011年1月21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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