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玉沛: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3-03-13 11:24:1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人民网前方报道组
  今天上午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召开记者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提问: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峻,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问题,请问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回答说,我国的老龄化程度越来越深,老龄人口的比例也在加快提高,应对老龄化,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刻不容缓。为此民政部在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把“十二五”期间每年都定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每年都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窦玉沛表示,将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素质优良的养老护理员队伍。因为要搞养老,我们还是要推职业化、专业化,通过在职教育和培训建立这样一支队伍。

  此外,还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今年7月1日将实施,这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从我国家庭小型化和养老功能相对弱化的角度增加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同时也强调了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作为子女赡养人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抚慰,照顾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义务。

  窦玉沛说,这两天,我因病住了几天院,我在和一个负责老年科的院领导交谈的时候,他对我说了这样一件事对我触动很大。他说过去每到过年的时候,老年人都被接回家去过年了。这些年出现了一个新情况,过年了,把不该住院的老年人送到医院来了,送来安顿好以后就对老年人说,“这几天你在医院好好待着,听医生的,有什么事等我们回来再说”,他们的医院今年就收治了50多个这样的老人。我听完之后感到,可能作为子女也有他的难处和无奈,但是在万家团圆的时候,把老年人扔在医院,让我们觉得在贯彻、学习、宣传、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时候,对家庭子女、赡养人应尽的责任,要进行认真的宣传教育。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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