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国:对不具备养育条件的个人和机构收养 民政部门将接手管理
2013-03-13 14:35:36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人民网前方报道组
  今天上午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召开记者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湖南卫视记者提问:现在孤儿的收养问题广受关注,今后孤儿收养和寄养的制度层面会不会有一些新的改进?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回答时指出,今年1月份以来,民政部依靠全国民政系统共同努力,对个人和民间机构自行收养弃婴、孤儿的情况进行了普遍排查,搞清了基本情况,也研究了初步的解决措施。

  对于具备条件的个人和机构愿意继续收养的,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合办和委托寄养的方式来加强管理、服务,包括监督管理和指导。对于不具备养育条件的,民政部门要接手管理,以利于对儿童的负责和保护。具备收养少量弃婴、孤儿条件的,我们鼓励并且提供服务,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建立法定收养关系。这些初步解决措施是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研究提出的,还有待于进一步论证和达成部门共识加以落实。今后,社会力量有参与弃婴、孤儿养育的爱心和责任感,我们也将在这个解决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它的发展趋势和今后可能应有的法律规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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