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锲而不舍 十六年积案“起死回生”
2013-04-17 10:39:36
     中国法院网讯 (欧阳家福)  “十多年了,我原以为这笔赔偿款拿不到的,现在竟然执行回来,太感谢你们了!”4月16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古城法庭成功执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申请人聂某领到执行款后激动的说。

  1996年11月,聂某在某二级公路施工路段施工时,因使用材料问题,与送货人邱某发生争执,聂某及在一起做工的聂某某、余某被邱某带人打伤,住院三十多天,在公安机关调解未果的情况下,聂某等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邱某赔偿损失。

  判决生效后,邱某不自动履行。经法院调查,邱某名下无任何财产,而在法院的执行督促下,邱某履行了部分赔偿款后突然失踪,想方设法逃避法律义务,案件陷入执行困境。

  2013年4月15日,该院古城法庭法官在对一起赡养纠纷进行节后案件回访时,正好碰到邱某赶会期,法官当机立断,跟邱某提起执行案的事,在法律的威慑下和众多亲友面前,邱某不好再逃避,许诺愿与申请人当面协商解决。

  4月16日,在法官的召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邱某一次性付清剩余赔偿款和部分利息,聂某三人自动放弃了部分权利。至此,一起长达十六年之久的执行拉锯战终于完结。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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