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张承兑汇票被盗 企业跑遍全国各地来追回
2013-05-10 09:42:14
     中国法院网讯 (夏凯 卢凤)  公司的保险柜被小偷给整个“抱”走了,这可急坏了老板,原来,保险柜里现金虽不多,却放着来自全国各地的80多张承兑汇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承兑汇票丢失、灭失、被盗的,必须到付款行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起公示催告案件。

  这家企业是江阴的本地企业,因生意遍及大半个中国,所收货款一般都是以承兑汇票支付的。由于票据尚未到期,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便将80多张来自全国各地、价值1000多万的承兑汇票放在公司的保险柜里,等票据到期后再行承兑。可谁想到,这个保险箱却被小偷给惦记上了,今年3月的一个夜里,保险箱就被小偷整个搬走了。

  “保险箱里面没有多少现金,主要就是80多张承兑汇票,这些承兑汇票的付款行所在地可是辐射了大半个中国啊”,前来江阴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员工向法官说道:“为了第一时间将票据挂失止付,老板召集员工,兵分几路,去全国各地的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我现在是来办理江阴本地的3张承兑汇票的,过后还要赶去浙江。”

  虽然通过公示催告程序,公司可以减少损失,但相应地,让员工前往全国各地奔波挂失,成本也很高。

  据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承兑汇票以其流通性强、支付方便等优点成为异地经济往来之间的主要支付方式。但为了方便核实票据,查明票据支付情况及防止不同法院挂失同一张票据造成混乱,承兑汇票一旦丢失,只能由付款行所在地挂失,立法的目的就在于维护交易安全,这并非法律的不近人情,而是为了保障社会的正常秩序。

  江阴法院的案件承办法官提醒广大企业,应该妥善保管自己持有的承兑汇票,特别是拿到票据后应及时将自己公司背书上去,防止票据丢失后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自己的权利。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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