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努力保障当事人平等、便捷行使诉权
2013-07-04 21:43:14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您能具体讲一下在立案环节中是如何规范的吗?这种规范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老百姓反映的打官司难问题?”今天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在参加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间歇时接受记者采访。

  李少平说,立案的关键是保障当事人平等、便捷行使诉权。所谓平等,就是无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知识层次等有何差别,到法院打官司得到的诉讼服务是同等的、无差别的。所谓便捷,就是老百姓来打官司本就遇到了困难,应尽可能地为其高效解决纠纷提供方便,避免拖沓、繁琐,额外增加诉讼成本。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深入分析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到底“难”在何处。经过换位思考和细致观察,我们发现有的当事人想打官司不知道怎么打?到了法院茫然一片,不知道要找谁,不知道怎么写诉状,不明白法官为什么没给立案,有的为了补交材料往返多次。有些群众真正打上官司了又不知道怎么举证,一旦过了举证期限又影响到实体权益。想见法官询问案件进度,法官由于正在开庭或者出去调查无法见到。

  针对以上问题,天津法院着力把解决群众诉求纳入规范化渠道。2008年创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搭建一站式的服务平台,为来访群众提供导诉、立案、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材料收转、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多层次、全方位诉讼服务。截止目前,该中心已接待62万人次来访群众。

  天津法院还出台了包括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文明接待规范、材料收转工作规程等在内的23项制度,使老百姓到法院就有人接待,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引导到相应的服务窗口。此外,全市各级法院都对外公布了诉讼服务电话,两个中院还将实体的诉讼服务中心搬到了网上,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诉讼服务。这样一来,群众打开电脑或拨打电话就能咨询、办理有关诉讼事项,有需要预约旁听的、查询案件进度的,足不出户就能办。需要立案的,可以提前知道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避免到法院反复奔波。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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