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 绵阳中院公开摇号确定拍卖机构
2013-08-20 15:21:28
     中国法院网讯 (王成龙 孙吉波)  8月20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给一起执行案件的标的物确定了拍卖机构。

  上午9点30分,案件双方当事人、法院执行、纪检、技术等部门工作人员和11个拍卖备选机构的员工准时到达绵阳中院第十审判庭参与此次公开摇号活动。在工作人员宣布了摇号规则及规定并检查好号球和摇号机后,摇号工作正式开始,首先摇号确定了11个备选拍卖机构的顺序号,然后再摇号产生了本次标的物的三家拍卖机构。

  摇号结束后,参加摇号的当事人及备选拍卖机构员工表示:“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拍卖机构,非常公正、透明,我们很放心!”当事人对选定的结果表示同意,并认为采用公开摇号方式更加公平、公正。

  据了解,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拍卖机构,避免了在法院对外委托的拍卖程序中出现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现象,使拍卖工作更加透明、公平、公正,进一步打消了案件当事人和拍卖机构的疑虑,同时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及各备选拍卖机构相互监督,对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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