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质检被曝滥收费 需与省市两级“分成”
2013-08-25 09:39:35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吴喆华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国之声这两天连续报道,"山东省市县三级质监设三道关卡,企业办生产许可证要花数万元"。报道播出后,济宁市质监部门派出专员进京,找到记者要求回应。

  报道中聚焦在三个问题上,分别是"县局技术咨询服务协议收费问题"、"委托检验检测问题"、以及"审查组涉嫌收取招待费"问题。记者了解到,这些问题不仅存在于济宁市,山东省的泰安、烟台、淄博也存在类似现象。济宁市质监局表示,将会自查自纠,并对收费不规范、乱签技术服务协议的现象进行彻底整改。

  关于县级质监部门收服务费的问题,济宁市质监局的态度非常明确:严禁强制企业缴纳服务费。记者在山东采访了解到,因为财政拨款有限,县级质监部门人员的工资相当一部分是靠罚款、收费来解决。而县级质监部门的这些收入,还要和省、市级质监部门一起分配,分配比例各个地市有所不同。山东某欠发达地市的质监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县级质监局收100块钱的服务费,省级质监局从中扣10%,市级质监局扣15%,返回到县局100块钱就只剩下75元钱。所以县局收的服务费省局不仅知情,而且还参与了分配。据透露,山东省质监系统还对各地市局的收入以"预算收入"的形式进行排名。

  济宁市质监局的负责人表示,委托检验协议的执行标准是2001年制定的,这个标准目前还没有更新。山东省质监局规定,委托检验协议在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环节就要提供。本来许可证和委托检验协议就没有直接关系,只需企业在年审的时候提供。但省局的规定让委托协议和行政许可挂了钩,其垂管的各市质监局对此理解不一。除了济宁地区外,山东泰安、烟台、淄博地区的质监部门都要求提前签委托协议,而枣庄、德州、聊城、临沂则无此规定。

  对于"招待费"和红包,济宁市质监局的负责人称: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济宁市质监局也已开展自纠自查。记者了解到,一方面审查组的审查费用都是由被审查企业来承担;另一方面,审查组是由山东省质监局抽调组成的,其对全省范围的办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这位负责人说,因为媒体曝光的是济宁地区,所以由济宁相关部门负责调查。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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