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法院引入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
2013-10-14 11:19: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玉林频道 | 作者:苏娟
  针对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年龄小、不成熟、自控能力差的特点,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时,引进庭前心理疏导机制,意在点亮未成年的心灯,帮助他们重燃生活的希望,促进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10月12日,北流法院刑庭的法官和该院聘请的心理疏导师一同前往北流市看守所会见未成年被告人李某。

  心理疏导师在了解了李某的成长经历、心理特点后,通过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从亲情的角度以及挫折承受转化等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李某进行心理疏导,消除了他内心压力和抵触情绪,帮助其认识犯罪的危害,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和信心。

  经过心理疏导,李某表示自己的心理压力得到了有效的缓解,也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对社会、对家庭、对被害人造成的不良影响,他会在监所好好改造自己,感谢法院专门派了法官和心理疏导师对他进行帮助,重燃他对生活的希望。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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