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下载的网络作品可否无理由要求退货?
2014-03-26 09:46:04 | 来源:江西法院网 | 作者:余志华
  问:3月16日,我在当当购物网以网上银行付款的方式书面下载了一篇网络小说作品,已经支付了货款。现在我不满意此作品,在付款后7日内能无理由要求退款吗?

                           余干    余某 

  答:你无权要求退款。根据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第3项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所以,你无权要求退款,知识产权作品具有显著性和独特性,一经使用即产生效果,无法收回付款的义务。

  作者单位: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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