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土地违法正在卷土重来
2014-03-28 09:50:14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王立彬
  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一系列典型案件显示,地方上以设立各种产业园区为名的土地违法现象,正在不少地方卷土重来。

  国土资源部27日向社会公开通报5件典型案件,有4件不同程度涉及各种产业园区违法占地。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违法征地案,违法征收集体土地5789.83亩,仅56亩取得用地批准;除征收土地外,城北生态公园未经批准,平整85.5亩土地(耕地44.49亩),用于建设公园设施。贵州省贵阳市金石石材产业园违法用地案,贵阳市政府设立金石石材产业园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25家企业未取得任何用地手续,违法占地2685.946亩,包括以农民安置房名义违法建设、违规对外销售住宅项目。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政府违法侵占侵害群众权益案,违规批准成立岐山中小工业园建设领导小组,违法征收集体土地359.87亩。雍川镇政府联合岐山中小工业园擅自组织对违法征收的土地平整273.22亩,造成218.9亩麦苗被铲。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园违法用地案,违法建设占地894.43亩(其中耕地312.91亩)。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公布的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公告》披露,2013年3月,成都督察局针对四川省成都市环城生态区湖泊和湿地项目、“天府新区”兴隆湖生态项目等“七湖八湿地”项目未经依法批准、违规征地问题,向四川省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2013年6月,北京督察局针对河北省邯郸市“五河四湖”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违法占地、征地等问题,向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对治河、挖湖、建湿地、建公园等行为的专项清查。2013年,全国例行督察发现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2.38万个问题,涉及土地面积20.12万公顷。部分地方政府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不够严格,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建设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园,违规将现状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划为基本农田等,名列《国家土地督察公告》指出的6类主要问题之首。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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