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没有发出的判决书
2014-04-17 08:33: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长杰
  来法庭工作后,处理的案子不计其数,但有起已经结案数月的继承纠纷案件,因为一份没有发出的判决书,让我记忆忧心,不能忘怀。

  案件原告名叫张兰,被告是她的母亲兰华和弟弟张望。兰华的老伴去世后留下八间平房,其中五间一直是张望跟妻子居住,剩下三间由兰华居住。张父去世后不久,张望和母亲瞒着姐姐,向公证部门做假证明将五间房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得知此事后,张兰非常生气,在多番理论未果后,她一怒之下将母亲和弟弟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父亲遗产并分割八间平房。

  接手案件后,我首先与双方进行了简单的电话沟通,原来,张家的八间平房已经列入旧城拆迁改造规划,双方可能都意识到了拆迁后诱人的安置补偿方案,谁也没有松口的意思。随后,我通知双方到庭调解,毕竟血浓于水,家庭内部纠纷的调解成功率还是比较高的,然而事情远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

  调解那天,双方来势汹汹,“你这是明显的偏心,你凭啥袒护我弟,你在外面说我不孝顺,你以为我不知道?”女儿张兰剑拔弩张。

  “我偏心?我把你嫁出去了你还回来抢娘家的财产,都是让你婆婆蛊惑的!”面对女儿的指责,兰华也表现的气急败坏。

  一番争执后,兰华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出手打了女儿,愤怒又委屈的张兰冲出调解室又挥手打了自己的弟媳,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我与法警赶忙制止。出现了这种情况,双方都没有了调解的心思。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

  为了防止再次出现争斗局面,我决定先单方分头调解,经过几番口舌劝和,双方都同意进行第二次调解。然而,“美好愿想”再一次泡了汤,这次调解中,母亲兰华的养老问题一同被牵扯出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双方再次分道扬镳。

  因多次调解未果,我只得依照法律规定制作了判决,在放下通知双方来拿判决书的电话后,我又反复忖度,表面上白纸黑字的判决或许能为张家人的纠纷作个了断,也能帮我尽快脱离这场矛盾漩涡,但它能真正为一家人解决矛盾、修复亲情么?

  犹豫再三,我决定临时进行一次最后的调解。双方到庭后,我将张兰姐弟叫到一起,把我想再次调解的意思表达给了他们。“案子的法律关系不复杂,三番五次组织你们调解,就是想帮你们打开心结。祖辈留下财产,是想让子女幸福生活,不是让你们打破脸争破头的,都是至亲,有什么矛盾是解不开的呢?”

  我又转头劝他们的母亲兰华:“大娘,做假公证的事的确是您跟张望不对。再者,案子既然交给法院解决,就不能再采取传统粗暴的处理方式,年轻人有矛盾咱得在中间调和,闺女出嫁了她也不是外人,一样得赡养您……”

  这一次,双方冷静了许久。姐姐张兰先作出让步,同意把五间房让给弟弟,母亲也愿意将自己的三间房分割给姐弟俩,但房屋拆迁之前仍归老人居住。

  案件圆满解决,本是来领判决书的严肃气氛一下子缓和下来。张望对我说:“王法官,你为我们的案子真是费了不少心,回去我给你送锦旗。”我婉言谢绝:“只要你们姐弟俩都好好孝顺母亲,我就心满意足了!”姐弟俩都干脆的答应:“会的!”我长舒了一口气!

  回到办公桌前,看着那份未发出的判决书,我庆幸自己作出了再调解一次的“明智”决定。制作一份判决的时间成本远远短于调解时间,两次调解未果,本应尽快判决,但我意识到这份判决可能会对这个家庭造成的伤害。再多一份耐心,多一份真情,多一份付出,或许就会让冰冷生硬的判决书转变为融化坚冰的调解书。这份未能发出的判决尽管已经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但因为它的“牺牲”却为一个家带来了温暖与和谐。(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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