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麻辣烫”
2014-05-13 10:32: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莫玉伟
  周末,大雨。几个好友约在一起寻思着吃点什么,“麻辣烫”,不知谁说了句,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最近雨水较多,下雨的天气总是冷冷的,“麻辣烫”估计是最为合适的选择。

  伴随着锅里火红的辣椒、青色的花椒,腾腾的热气,每个人都吃得酣畅淋漓,虽然很麻、很辣、很热,但吃完过后的那种舒畅确实叫人怀念。吃着“麻辣烫”,我不禁想起了我在法院的执行工作。

  我在法院干了十年的执行工作,十年听着是个很久远的词儿,但每天看似相同却又不尽相同的工作和心情,让我觉得十年的时光过得是那样的快。执行工作何尝不是那满满的一锅“麻辣烫”,用“麻”、“辣”、“烫”的感觉来形容执行工作确是恰如其分。

  执行法官无法选择工作地点和时间,只要是有被执行人人的财产线索,我们总是在第一时间赶到,并通过核实等采取相应措施。还有一些案件,被执行人有财产却逃避执行,在采取强制措施时,为了保证顺利执行,通常需要连续及天在外执行。记得去年年初,因为多次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未果,法院决定对其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财产在外地,面对刚满月的女儿和妻子满是期待的眼神,虽然有很多的不舍,但我还是依然跟随同事们一起出发了。在外出的第三天一大早,妻子打来电话,说女儿突然高烧,哭闹不止,听着妻子带有哭腔的声音,我的心里虽然很是沉重,恨不得马上回到他们身边,理智的思考过后,我安慰了妻子,并打电话给朋友帮忙和妻子一起去给孩子看病,后来妻子发了张女儿头上贴着退烧贴的照片给我,我看着女儿乖乖的样子,心里如释重负。那次在外出差七日,经过大家的努力,案子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执行是法院工作的最后一道工序,经历了之前的庭前、庭审、庭后调解,到了执行局的案子几乎都是难以啃动的硬骨头,除了在执行工作中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外,做当事人工作促使其和解仍是重中之重,其间的各种辛苦和辛酸只有在执行一线的同志才能领悟。执行工作被称为“没有硝烟的战场”,执行工作本身存在执行难、难执行的问题,并非每一执行案件都能一帆风顺,执行人员有时要面对威胁、恐吓、诬告,甚至暴力干涉、阻碍法院执行的行为,作为执行人员,我深深感到面对各种威胁、暴力要有钢的意志、铁的原则,要有理、有据、有节地制止各种不法行为,以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院权威。面对一个个不情愿履行或企图逃避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有时又必须用热心去帮助,用耐心去解释,用诚心去感化,用公心去执法,执行中,我们要求执行人员做到“话要说够、理要讲透、法要用够”努力使双方当事人满意。

  付出总会有回报。就像在感受“麻辣烫”的“麻”“辣”“烫”之后,享受的它带给我的舒畅一样。2014年1月3日上午,一位风尘仆仆的当事人走进了梁河法院执行局,激动地连声说“谢谢、谢谢”,并把一面鲜红的锦旗交给了我们。锦旗上书“公正执法,十年如一日”两行大字。这是我承办的一个案件的申请人李某某,他是保山市施甸县供销社农业资料公司的经理。这天早上他早早起来,带着提前订做好的锦旗一早从施甸赶到梁河,为的就是代表全公司向梁河法院说一句感谢的话语。原来早在2003年7月的时候,其公司因为与他人的勾销欠款纠纷,到梁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60100元。该案的被执行人寸某是梁河县某单位职工,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调查,被执行人寸某除每月1100元的工资收入外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员考虑到寸某一家四口人的生活仅靠其一人收入维持,其妻子无固定职业,两个女儿在上学,生活确实存在困难,如强行扣划被执行人工资,必然会导致其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经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同意执行员提出的“保留被执行人基本生活费的前提下分期履行欠款”的协议。梁河法院作出裁定书,裁定“每月扣划被执行人寸某工资500元支付给申请人,直至扣清为止”。由于前期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接到该裁定书,双方都没有意见。因此,在后期工资扣划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寸某长期以来都认真的遵照执行。申请人一方也定期到梁河法院领取扣款,双方再无异议。至2013年12月,这件长达十年的工资扣款执行案终于全部扣划完毕,申请人李某某一方领取到了全部60100元执行款。每次看到这面挂在梁河法院执行局墙上鲜红的锦旗时,我总觉得心里暖暖的,无论遇到再啃的硬骨头案子,我总会抬头看看锦旗上“公正执法,十年如一日”这几个大字,并将其作为我今后更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动力。

  也许我们没有在法庭上的威严,却承担着最后一根稻草的期待。10年,正是因为当事人的期待,我坚持了下来。对执行法官来说,每天承受着各种压力,走在执行路上,心中有酸甜苦辣各种滋味,有难于言表的苦衷,走在执行路上,我心依然坚定,为的是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为的是执行法官的职业荣誉感。

  作者单位:云南省梁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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