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己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彦凯
2014-05-15 08:42: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李彦凯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为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指明了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宁夏法院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对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提出的新期待,准确把握预防和化解改革攻坚期社会矛盾纠纷,对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考验,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对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提出的新标准,准确把握大数据新媒体迅猛发展,对民族地区法院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智慧司法理念,勇于担当起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神圣职责。

  一要通过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围绕中心,站位全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规范司法行为,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调节各类经济社会关系,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要通过强化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危害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着力维护“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建设的治安环境。

  三要通过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处理结构调整中发生的企业并购、股权确认、股权转让等纠纷,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维护“两优”(在西部最优、比东部更优)投资发展环境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要通过强化执行工作,有效破解执行难题,着力维护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要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全面应用,加大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综合信息平台,着力维护“数字化法院”和“智慧宁夏”的信息环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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