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公正廉洁 提高司法公信力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为民
2014-05-15 08:43: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康为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对司法公信力问题的精辟论述,让我们在现实司法的考量和未来司法的思索中豁然开朗。当今社会对司法公信有怀疑、有批评、有责难,归根到底就是司法的过程有不廉洁问题,司法的结果有不公正问题。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在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上狠下功夫。

  一是抓好案件质量。抓好办案质量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牢牢把住法院受理案件的立案关,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强化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时效意识,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问题;要穷尽法律措施治理“老赖”,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要建立科学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和对下监督指导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审判执行动态分析和流程管理,确保均衡结案。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二是抓好队伍建设。要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以最坚决的意志和行动扫除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立足于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丰富司法能力建设的内涵、路径、方式和载体,着力提升法院干警服务大局、适用法律、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要加强司法良知建设,教育和引导法院干警深怀为民之心,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人格修养,彰显司法的人文情怀。

  三是抓好司法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司法过程和结果公开,努力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司法改革一系列重要论述的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改革。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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