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那双清澈的眼睛
2014-06-16 16:10: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洲
  “周法官,这个婚我一定要离,家产我都不要,儿子由被告抚养,我愿意出抚养费!”咋一听,这个类似净身出户的要求显示了原告的“大度”。可细究详情,不禁乍然。

  这是我经办的最揪心的一个案子。原告已经是第二次来起诉离婚了,第一次开庭时,我还是该案的书记员,案情已经很熟悉了,庭审时的一幕幕恍如昨日,尤其是法庭上孩子那无辜的眼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被告结婚八年,共同生育一男孩,但小孩一岁时因一次高烧造成智力障碍,现虽已满八岁了,但智商仍不及三岁孩童。女方坚决要离婚,但不愿意抚养小孩,庭审中多次陈述自己与男方性格不合。但男方认为双方感情一直良好,只是女方不堪忍受小孩的智力障碍才提出离婚,而且近几年女方一直在外打工,亦不照顾小孩,小孩一直由男方父母抚养。男方曾提议再生育一个孩子,也遭到了女方的拒绝。开庭时,男方将小孩带来法庭,但女方没认真看过小孩一眼。此后,几经调解终未果,法院判了不离。但六个月刚过,女方便再次起诉。

  考虑到第一次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屡次破坏法庭纪律,我决定将调解程序前置,尽量争取调解结案。女方的诉讼请求与上次一致,电话联系男方,其无奈地表示此事已经历经多时,感情已无法挽回了,同意与女方离婚,但不愿意单独抚养小孩。了解了双方的态度后,我明白此案的关键就是小孩的抚养问题。不想到一个抚养小孩的万全之策,调解僵局将会再次出现。明天就要开庭了,一想到小孩那恍惚的眼神,心里就很难受。于是我不断地翻阅有关文件,想寻得良策让小孩得到妥善抚养。就在我查阅最高法院有关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时,一个词映入眼帘点亮了我的思绪——轮养,建议男女双方轮流抚养小孩。

  第二天下午2点半,原、被告准时赶到法庭,同行的还有各方的父母。望着如此“壮观”的阵容,掂量着他们的年龄,作为刚“上任”法官不到四个月的新手,能否得到当事人的信服,能否促成他们调解,我心里打着鼓。在招呼双方在调解室坐下后,我将调解方案向他们和盘托出,男方立即表示可以接受,但女方只字不语。看来,不做好女方的思想工作是解决不了这个纠纷的。我把女方领进办公室,和她促膝谈心,一个小时过去了,其仍不表态,调解再次陷入僵局。谈话中女方父母不时敲门将头探进来,我想长辈作为过来人更能理解舔犊之情,于是我将女方的父母、叔舅等亲戚一同请入了办公室。

  “你的不幸我能理解,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但你身上还担负着母亲的责任。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既然你们双方都不愿意单独抚养,那么责任一起承担,共同抚养小孩。”我这么说既是向当事人释明法律,更是对其进行教育。女方的叔叔听了这席话后说道:“法官的这番话说得很好,句句在理,提的方案也很公正,我们希望通过诉讼将小孩踢给男方抚养确实不对,我也希望侄女能担起母亲的义务。”在赢得女方亲戚的支持后,我对此次调解增了几分把握。但囿于女方的固执,三个小时过去了,女方虽勉强同意抚养小孩,但表示仅愿意承担三分之一的抚养时间,并一再强调自己没有抚养能力。见状,我只好与男方再次沟通,男方表示自己在抚养小孩期间自愿承担抚养费,在女方抚养小孩期间还愿意支付一部分抚养费。看来,男方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但当我把男方的意愿告知女方后,女方仍坚持此前的想法。面对这么不负责任的母亲,我忍不住地严厉斥责:“作为母亲,不愿意抚养小孩,在抚养时间上讨价还价,不觉得丢脸吗?你不担心小孩长大后会责怪你吗?”女方听罢,很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其同行的亲戚见状赶紧将其拉到一边再做工作,终于女方点头同意了轮养的方案。

  当看到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我长舒了一口气,这个艰难的调解总算是攻下来了。被告眼泛泪光,连连向我道谢:“周法官,今天真是谢谢你了,我其实不是不愿意抚养小孩,我就是希望孩子的母亲也能担起抚养的责任,多给予小孩一些母爱”。

  初夏的夜晚虽来得晚,但此时法庭已笼罩在一片暮色中。这场调解历经了五个小时,肚子早已饿得咕咕叫。临走时,我不断叮嘱着双方一定要按调解协议履行,尽好父母应尽的职责。还买了点零食递到小孩手中,他看着我很开心地笑了。将他们送出法庭时,孩子在父亲的肩上不时地回头看。望着那双清澈的眼睛,我想,没有舔犊之情哪来跪乳之恩,这个小孩患有疾病,需要来自父母、社会各界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我不是医生,无法治疗他的病情,我只能手持天平,高擎正义,努力唤醒舔犊之情,唤回这份迟来的爱,给予小孩一个完整的成长环境。

作者单位: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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