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发布24种文书样式 建立完善司法互助规范体系
认可和执行台湾法院民事判决、仲裁裁决司解正在起草
2014-06-19 10:21:03
     中国法院网讯  6月19日,《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即将届满五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介绍了人民法院落实协议的主要举措。

  建立完善司法互助规范体系。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将协议中有关人民法院工作的内容转化为全面系统的司法解释,为人民法院开展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提供了基础性法律规范依据。该《规定》共5章30条,全面规范了人民法院办理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业务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具体办理程序、审查转送流程及时限、相关保障措施等。在发布《规定》的同时,根据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第19条有关文书格式的要求,为确保办案规范性,最高人民法院还配套发布了24种涉台司法互助案件文书样式。

   在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判决和仲裁机构裁决问题上,199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曾陆续出台了4个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书的司法解释。目前,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有关操作,最高人民法院计划就认可和执行台湾法院民事判决、认可和执行台湾仲裁裁决分别重新起草发布系统性的司法解释。此外,为确保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约定的罪犯移管工作能够尽早实现双向机制化运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有关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的大陆居民返回大陆服刑案件的司法解释。相信在上述司法解释发布后,大陆法院有关涉台司法互助的法制规范体系将更加全面和完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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