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三着力”规范司法行为见成效
2014-06-19 14:40: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五中频道 | 作者:冉崇高
  近年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的理念,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建立健全179项相应规章制度,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着力规范审判流程节点,着力解决“隐形超审限”问题。该院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及重庆高院关于《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规定,明确每一流程节点操作规程和办理时限,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出台《法定事由扣除审理、执行期限规定》,规范因法定事由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的扣除起止点,缩短办案周期,防止“隐形超审限”现象。启动审限专项审务督察工作,对审限情况进行网上提取并提醒超审限案件承办人进行整改。

  着力健全审判权科学运行机制,加强对案件的监督与指导。该院修订完善审委会议事规则,减少审委会个案研究数量,充分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和指导法律适用的功能。探索成立民事、刑事、行政等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研究复杂疑难案件,统一司法尺度。出台《建立健全院长、专委及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的若干规定》,健全院庭长和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庭长审判案件和庭审点评制度,2014年1月至5月院庭长实际一线办案264件,参加庭审点评90余件。

  着力强化规范执行行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该院出台《审查执行异议听证流程》、《执行财产查控、处分规定》等制度,规范执行程序,提升法律权威。制定《执行公开若干问题的规定》,做到执行过程、执行人员、执行信息、执行监督的四公开,促使执行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设立“执行曝光”专栏,2013年以来曝光各类失信被执行人122名。坚持重大执行案件“双审双签”制度,对大额执行案款的交付交由专职廉政监督员再次审查,主动约谈当事人,预防执行廉政风险。坚持完善和落实执行案件节点时限督查制度,建立执行重大进展、廉政监督热线、院长电子邮箱等重要事项的告知通报制度。创新性推出的“结案通知书”制度被市高法院作为执行公开工作经验向全市法院推广。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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