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 科技助推庭审全公开
2014-08-02 09:44: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六版 | 作者:何锋 曾莲 汪小川
叙永法院组织的观摩团在旁听公开庭审。于波尔/摄
  “现在宣布休庭”,随着审判长杨军敲击法槌的清脆声音,在叙永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LED电子显示屏前观看庭审直播的人群逐渐散去。这是6月24日四川省泸州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庭审观摩活动中的一幕。同日上午,江阳区人民法院江北法庭也组织了一场庭审观摩活动,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相关庭室负责人在视频会议室通过庭审直播平台观看了庭审,并通过微博在互联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庭审:法官的考场

  这是近年来泸州市两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规模较大的民商事庭审观摩活动,其目的主要是进一步规范法官庭审行为,促进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提高,推动科技法庭的使用,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为了不让庭审观摩走过场,江阳区人民法院、叙永县人民法院均选择了较为复杂的案件作为庭审观摩的案件。“就是要在复杂疑难案件的庭审中检验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叙永县法院院长聂卫说。

  6月24日9时30分,江阳区法院江北法庭对原告泸州市河姆渡轻工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诉被告泸州市晋昂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审理。法庭内,原被告双方就借款合同是否成立、资金是否应该支付利息、借款金额的多少产生了较大的分歧。在审判长张朝亮的主持下,随着借款凭证、法院生效裁定书等证据的逐一展示,案情逐渐明朗。

  6月24日15时30分,原告杨开洪等诉国网叙永供电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叙永县法院科技法庭如期开庭。法庭辩论阶段,原告突然情绪失控,在法庭上站起大声哭诉。面对突发情况,审判长杨军镇定自若,在他的安抚引导下,原告控制了情绪,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近年来,针对年轻法官审判实践经验不足等问题,泸州中院不定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规定观摩组成员必须是院、庭领导及资深法官,要求各基层法院选择各类案件参加庭审并将庭审标兵报中院审管办参评。在观摩方式上,打破辖区之分,采用中院组织、各基层法院循环交叉的方式观摩,同时选取典型、复杂的疑难案件,庭审完毕后,及时收集、梳理意见、建议,形成指导性文件印发。

  科技:让司法更公开

  与以往庭审观摩活动不同的是,6月24日这天参加庭审观摩的人员并不在庭审现场。

  当审判长主持庭审时,庭审观摩人员或是坐在远隔三十多公里以外的江阳区法院六楼视频会议室,或是在叙永县法院的视频会议室里。通过全省庭审直播点播平台观摩庭审,大大提升了会议的效率。视频直播的使用,不但可以考评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还可以同步看到书记员的笔录情况,对书记员的速记能力也可以进行考评。

  “以前审理案件,证据展示只是法官和原被告双方在看,其他旁听人员看不到证据,不了解内容,听完庭审也糊里糊涂,现在通过科技法庭的展示,不但当事人清清楚楚,而且旁听人员对证据也明明白白。”张朝亮如是说。

  与此同时,江阳区法院通过腾讯、新浪官方微博将庭审情况进行了全程直播,累计发布微博35条。

  庭审直播的实行,让群众可以参与司法,理解司法,进而尊重司法,进一步提升司法的公信力。6月24日下午,叙永县法院大楼前,好几十人正通过电子显示屏同步观看庭审,这些都是原告杨开洪的亲属,得知今天开庭,纷纷过来关心案件的审理。审判庭的座位有限,他们就站在叙永县法院大楼前,观看庭审直播,高清的画面和声音,与现场观看并无二致。“以前很多群众来旁听,但是审判庭容纳不下,很有意见。现在好了,不用到审判庭一样可以同步观看,我们的工作也好做了。”叙永法院法警大队值班法警欣喜地说。

  利用科技法庭庭审案件,是泸州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依托信息化手段,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创新司法公开方式,努力打造“阳光司法”的重要举措。

  公开:

  提升法官能力

  为了准备这次庭审观摩活动,作为主审法官的张朝亮和杨军,均提前十多天就开始了各自承办案件准备工作,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提前熟悉案情,精心拟订庭审方案,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组织庭审。

  庭审结束后的第二日,江阳区江北法庭审理的案件视频已经挂在了全省庭审直播平台。而叙永县法院审理的案件视频已保存在电子卷宗之中,方便了当事人查阅和法院的案件评查。庭审的同步录音录像,也为法官保留了最客观真实的执法档案。

  在庭审结束后的点评会议中,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法官的庭审行为更规范了,法言法语的使用更多了,对案子的钻研更深了,庭前准备更充分了,对自己以后审理案件也是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

  “今后要让庭审直播常态化,让裁判过程向社会公开。通过这种倒逼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官的庭审行为,促进司法裁判过程的阳光、透明,消除司法裁判的神秘主义,不断提升泸州两级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泸州中院副院长蒲卫东表示。

  今年以来,泸州中院按照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规划,着力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法庭建设速度,要求辖区内每个基层法院将在年内建设五个科技法庭,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逐步做到“每庭必录”,以数据形式集中存储、定期备份、长期保存,以公开促公正,形成倒逼机制,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提高。当事人申请查阅庭审记录的,该院还可提供查阅场所。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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