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规避执行 失信名单让其“寸步难行”
2014-08-15 15:17: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石城频道 | 作者:李瑶
  “喂,您好,我是赖某某,现在在云南某机场无法购买飞机票。听工作人员说是因为在你们法院这边把我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以影响了我的信誉度,麻烦您发个账号给我,我立刻将欠黄某的钱还清。钱还清了麻烦你们立刻将我的名字删除掉。”被执行人赖某某焦急的说。承办法官接到电话后立即发去账号,被执行人通过手机转账将钱款交清。近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借助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威力执结的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0年赖某某向黄某借款40000元,约定每月利息2000元,限期在2012年春节前连本带息一起还清,还款期限到后,被赖某某仅支付了利息8000元,经结算尚欠54600元,黄某多次要求赖某某还款,但赖某某一直以无钱为由拖延未付,经多次协商未果,黄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赖某某支付欠款54600元。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赖某某归还欠款54600元。判决生效后,赖某某分文未还,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与被执行人赖某某取得联系,限其五日内履行还款义务,没过几日再打电话便提示是空号,人也外出规避执行,穷尽所有执行措施仅执行到9500元,案件一度搁置无法执行。适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出台,执行法官借此机会,于2013年10月8日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实行信用惩戒。2014年8月7日,被执行人赖某某在云南某机场购买飞机票时受限,向工作人员询问后才知道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制度作用,这才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将欠款还清,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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