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专人联络 定期沟通联系
珠海三方联动解涉澳民商事纠纷
2014-08-17 09:19: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林劲标 张丹 谭炜杰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珠海海外联谊会、澳门珠海社团联合总会三方正式签署会议纪要,建立涉澳民商事纠纷化解联动机制。该联动机制不简单以解决个案为目标,而是力争通过创建机制解决一类问题。

  根据会议纪要,三机构将确定专门联络人,实现定期沟通联系,通报涉澳民商事纠纷重大事项和最新动态。当发生涉澳争议时,三机构及时通气。根据需要,法院可提前给予相关的法律指引,以减少争议引发诉讼的几率。

  针对送达难这一涉澳审判的难点问题,联动机制创新送达途径,约定在澳门珠海社团联合总会中选定联络人,由联络人对需要送达的澳方当事人的信息进行甄别,在关联企业或会员企业或澳商是案件当事人时,可以通过澳门珠海社团联合总会在该当事人出现时转递,签收送达回证。联络人之间做好沟通登记工作。

  据悉,联动机制将澳商的地缘、人缘和商缘等优势进行有力整合,约定珠海中院从澳门珠海社团联合总会中遴选出素质高、威信高、有影响力以及熟悉两地政策法规和风俗人情的热心人士作为全市涉澳案件调解顾问,参与案件调解。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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