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历的一次庭审》给我的警示
2014-08-21 14:09: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段姣莲
  因在法院工作,所以在看书时我总会特别关注涉及法院和法官方面的报道或者文章。今年五月,在《半月谈》读者之声版块我看到一篇名为《我亲历的一次庭审》的文章,这篇文章对我的触动极大,为此我在我的办案日志本上记下了篇警示日记,并从《半月谈》上把这篇文章剪下来,与写的日记粘贴在了一起。

  文章是这样的:“最近,笔者亲属因王某欠款6000元未还,将王某诉至某基层法院。开庭时间定为下午2:30。2:40,承办法官才和被告代理人有说有笑一起进入法庭。入庭后,被告代理人时不时在法庭接打电话,法官不仅未阻止,而且自己也在法庭接打电话。庭审开始时间比预定时间晚了近30分钟。庭审开始后,被告辩称已还3000元但原告未打收条。庭审中,有工作人员打了一个电话,并将电话递给承办法官接听。电话接完后,承办法官便提出了笔者亲属放弃1000元,剩余5000元一个月后付清的调解方案。见原告不同意该方案,承办法官便问了原告很多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之后,承办法官又以种种理由要求原告重新考虑调解方案。亲历这次庭审后,笔者不由得对承办法官能否公正断案产生怀疑。庭审是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决定程序。人民群众如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从法官在庭审活动中言行开始。笔者认为庭审中,法官的一言一行,甚至一个眼神,都极大影响着当事人对法律公平正义的感受。若法官在案件审理活动中对庭审不严肃、开庭随意迟到、与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过于亲近等,案件当事人不可能树立起对法庭的敬畏、对法官公信力的认可、对庭审质量的认同,也难以累积起对法律的信心。”

  这篇文章中法官的某些行为似曾相识,但读者的感受却再次警示了我,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切实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出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更要维护和塑造法官的中立形象。当事人心目中的公正裁判往往是出于对法官的信任。如果法官不再为他所信任,那么他定不会信任法官作出的裁定。这样下去就会导致当事人和法官的严重对立,甚至会导致缠诉缠访。法官的中立形象和司法公正密不可分。

  记得曾经全国优秀法官翟树全关于《公正——乡村法官的永恒追求》的报告说到“公正不仅要体现在裁判结果中,还要体现在法官言行中。在调解时,当事人会递一支烟来,我不接。如果我接了一方当事人的烟,另一方当事人就会想,他们是不是认识啊?肯定是托上人了,所以我谁的烟也不抽。”你看一个优秀的人民法官就是这样练成的,不仅追求实体和程序的合法,且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当时听时,我还是热血沸腾的,心想有一天我当了法官,我定会这样做。但是当我真正走向审判岗位后,才发现做起来也不难,就是没有时刻引起重视,都说细节决定成败,可是我们真的要把细节放在心间才行。翟树全从法官的角度教会我如何做,可《我亲历的一次庭审》更是让我换位思考,从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法官的中立形象有多么重要。作为一名法官,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浑厚的涵养和高度的自制力。在法庭上,要做到形象庄重,态度平和,与当事人保持同等的距离。在以后的法官生涯中,我将努力在办案中,以自己每个细小的行为、言语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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