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孩子名义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房款能退吗?
2014-10-15 09:29: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牧松林
  问:在房产商诱导下本人以儿子的名字和房产商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并付了首付,但儿子不予追认合同的事实,后房产商起诉我儿子,并做了笔迹检定,因笔迹确实不是儿子的,而后房产商拆诉,请问我们的这份合同是否有效?怎样才能讨回我的首付款?

                         网友:像风一样自由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合同的双方必须在合同上签字或捺印,如本人不能参与的,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的。如果既不是合同本人签名,又没有取得受托人委托,以他人名久签名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你虽然以你儿子名义与房地产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事后又没有得到你儿子的追认或同意,该合同对你儿子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其二,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你支付的购房款。

  作者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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