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工为名诈骗他人巨额钱财 致400多人受骗
2014-10-24 08:55: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阳城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凌蕊苹)  宋某某谎称自己认识某煤矿领导,以招工为名诈骗他人巨额钱财,致使400多人受骗,这是一起恶性诈骗刑事案件。2014年上半年,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宋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012年初至2013年7月,被告人宋某某向他人谎称自己认识某煤矿领导,编造有能力通过关系安排人员进入煤矿上班的谎言,诱骗他人为其招工,以交纳定金、疏通关系等为由,向每人收取5万元左右的费用。数十名中间人开始大规模进行登记招工骗钱,并且从中谋利,中间人向被招人员或其亲属收取更高费用,有的高达每人15万元。期间,为进一步骗取受害人信任,宋某某伪造印章制作延迟用工通知,虚构并导演“体检”骗局,致使晋城地区阳城县、陵川县、沁水县、泽州县、高平市等多地400多人上当受骗。

  经审理查明,该案中受害人被骗款项1400余万元,仅宋某某一人诈骗数额就高达465万元。事后追回赃款赃物价值170余万元,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23万余元,已发还受害人。最终,被告人宋某某因犯诈骗罪被阳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290万余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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