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涉及多个异地被告,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2014-11-19 09:44: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肖哲
  问:我在外地承包工程时与几个包工头口头约定了帮他们在工地上用挖掘机挖土方,我现在已按时履行完毕我的义务,承包方没有及时给付全部工程款,我现在想起诉他们,但是这几个被告各自住在不同的地方,那到底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该条规定,尽管这几个被告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方,属于不同的法院管辖范围,但是每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你可以选择任一某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来提起诉讼,各法院都是享有案件管辖权的。

  作者单位: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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