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信息不全是否可以要求退货赔偿?
2014-12-08 10:14: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郝绍彬 肖风云
  问:我于2013年10月在重庆某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1080元的某品牌男式休闲长裤,后发现合格证及包装上仅标识了经销商某时装公司及制造地平湖市,未标识生产厂名和厂址。现在可否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1080元?

                           重庆渝中区 余先生

  答:《产品质量法》要求产品标识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完整标注生产商信息,便于消费者知情选择,且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能够对生产者进行追责。受托方作为产品的实际制造者,其厂名和厂址理应如实标识。百货公司销售的某品牌男式休闲长裤仅标明了经销商名称和地址,未标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其行为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您可以要求百货公司向消费者退还货款1080元并赔偿损失1080元。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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