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法院:以耐心促执行 以耐心化症结
2014-12-25 15:36: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海西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乔明珠)  近日,在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李某某将15000元的赔偿款交到祁某某等三名申请执行人手中,双方握手言和,等待两年多的赔偿款终于画上了句号。

  祁某某等三人与李某某之间的纠纷是因侵权引起的赔偿纠纷。2011年6月,被执行人李某某因琐事同祁某某等三人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在争执中被执行人李某某用匕首刺伤了祁某某等三人。造成该三人面部损伤,胸部损伤造成血胸,左腿损伤的结果。后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祁某某等三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作出调解李某某赔偿祁某某等三人30000元,不包含前期治疗费中已赔付部分15000元。确定该30000元中的15000元自被执行人刑满出狱后一年内一次性支付,其余当庭给付。

  今年,被执行人李某某刑满出狱。祁某某等三人于2014年11月向乌兰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向李某某追偿款项15000元。该院依法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李某某收到通知书后,当执行法官的面吃力争辩。认为自己当时在法院作出调解时已经赔偿完毕,没有剩余的赔偿款一说,并表示坚决不予赔偿。无论法官怎样解释,李某某一概不理。认为法院故意整他,情绪波动很大。

  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没有采取强硬措施,但也不给被执行人李某某有侥幸心理。法官以客观冷静的态度,从则面打开执行大门,首先稳住李某某的波动情绪,再找到当时作出民事调解书的承办法官,拿出庭审笔录等,慢慢向其解释。当时的调解书已经明确30000元不包含前期治疗费中支付的15000元,该30000万元中剩余的15000元待你刑满出狱后要支付。现在你回来了,他们有权向你追偿,请你不要误会。法官来找你兑现该款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请你主动配合执行,否则,法院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这一开导,被执行人李某某沉默了许久,认真思考和回味法官的解释之后,表示会积极履行。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商定了还款日期。商定日期届临,被执行人李某某主动将15000元拿到法院执行局兑现给申请执行人,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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