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姐姐身份赴日打工 南通一女子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刑
2015-02-03 08:50: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李慧 古林
  为了规避赴日劳务时间的限制,竟借用姐姐的身份证办理护照,继续赴日打工挣钱,先后4次出入国境。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现年46岁的被告人蒋某,2004年5月以研修生身份前往日本打工,一直到2007年4月回国。挣了一笔钱的她本以为今后将衣食无忧,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蒋某的丈夫突然染上重病,花费了家里不少的积蓄。为了给家里再多挣点生活费,蒋某再次萌生了去日本打工的念头。然而,日本入境管理局规定,赴日研修人员必须在回国后从事本职工作年满5年以上,方有资格再次申请赴日。2009年12月,蒋某借了姐姐的身份证,在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了护照。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间,蒋某先后4次使用该护照去日本继续她的淘金之路。

  2014年7月,蒋某担心自己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出国之事败露,且自己已过了赴日打工的5年禁止期限,她便想用自己的身份证再次办理护照去日本打工,不料被公安机关审查时发现,遂案发。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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