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为民进乡村接地气
全国人大代表 夏鹏
2015-03-11 08:40: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司法为民工作有如春风扑面,令人欣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认为法院可以通过四个方面工作,让司法为民变得更接地气。

  一是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等文件,有效破除“四风”,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问题,解决好困扰法院工作的进京访、异常访、重复访问题,在更大范围内赢得人民群众的口碑。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以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司法为民的重要途径,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感受得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过去一年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大诉讼服务平台,法院政务网、官方微博、微信等的建设,以及最近中国法院手机电视APP的开通,都说明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司法为民是与时俱进,大有可为。

  三是多元化解决纠纷。司法为民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兑现合法权益。法院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善于运用各种非诉替代方式,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据我了解,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法院从医院门诊机制中获得灵感,结合优良司法传统,摸索、创设了一套司法门诊、三级化讼机制,将大量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诉前、源头,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让法院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这种基于实践的机制创新值得提倡、推广。

  四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法院应满足群众日益增长而且多元的司法需求。宁德法院根据辖区依山面海的特点,积极开展林业车载巡回审判、千里海岸线巡回审判活动,奏好司法为民的山海交响曲。寿宁法院根据辖区地域广袤、山高路远的特点,把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分片挂点到各基层单位,在下党乡等处设立巡回办案点,大力开展带案下乡、网格化讼活动,唱响司法为民的山歌。这些做法无疑让司法为民更接地气,更顺民意。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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