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栩:劳动争议纠纷处理仲裁前置制度应取消
2015-03-14 14:33:24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3月14日上午,本届人代会法院系统唯一来自基层法院的代表、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做客最高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浪网联合推出的2015年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她今年带来了一个农村法治建设以及一些社会弱势维权方面的建议。

  朱正栩提出,应取消劳动争议纠纷处理中仲裁前置制度。因为目前,我国劳动争议案件采用“一裁两审”制,仲裁实际是强制前置程序,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件反映出现行劳动争议法律制度存在程序繁杂,工伤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周期漫长、循环诉讼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维权效率,应当予以尽快健全完善。以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建立高效便民的维权新机制。

  朱正栩办理过很多劳动争议案件。她向网友讲述了其中这样一起案件:一家公司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确认其与曹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裁决不服,提起诉讼案件。当朱正栩第一次去找被告曹某送达应诉文书时了解到,曹某于出事前两年应聘到这家公司做电工,公司给他指定了工作岗位,按月支付工资,但是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到发生事故那天:老曹在检查线路时,因为有一段线路老化漏电触电,一只手被严重击伤。发生事故后,公司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后,双方就事故处理问题发生争议,老曹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于双方没有书面合同,劳动部门要求先对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进行仲裁,经仲裁裁决劳动合同关系成立,但是公司方又对劳动仲裁提起了诉讼。

  法官见到老曹时,他受的伤还没有治疗终结,但是因为负担不起住院费用,已经出院在家治疗。对于能不能通过打官司维权这件事,老曹明显态度很悲观,他说因为请不起律师,自己买了一些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书籍,看了之后感觉程序太复杂,就算各个环节判决、裁决都是公平的,算算时间也至少得两三年以上。他的伤还要等着这钱治,所以他的想法就是,估计只能去上访了。

  后来,朱正栩和同事们想办法去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促使双方协调,没有进行工作认定、职业能力鉴定等,对全部问题进行了调解,最后公司同意一次性给付老曹12万元的赔偿。“这几年, 我在实践中接触到大量的认为劳动者维权困难的当事人,普遍认为维权程序复杂。所以我就在经过调研之后提了这么一个建议。”朱正栩说。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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