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院部署全年工作 实施司法感受改善工程
2015-03-27 15:33: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长春频道
会议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丁红波 张玉卓)  3月2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委全会、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宣读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高广滨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提出实施司法感受改善工程。

  2014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7693件,审(执)结76329件,分别比去年增长8.3%和9.3%;长春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3057件,审(执)结11882件。两级法院妥善审理一批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出台预防冤假错案专项规定,依法判处无罪4人、变更起诉罪名25人。开展清理反规避执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公布46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42人次,拘留392人次,111名上榜者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长春中院成立涉诉信访局集中开展接待、化解、评查、稳控工作,拓展网信话访立体化接访格局,全市涉诉信访总量下降60.6%,新判案件进京访23件,同比下降57.4%。两级法院一体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七大平台,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总量居全省各市州首位。两级法院继续推行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两年来,在问责从严、评查案件增加的前提下,全市法院问责案件从2013年的281件187人下降到2014年的144件95人。全市法院一审生效案件息诉服判率93.07%,个案公正不断累积。

  张德友在讲话中剖析了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他指出,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实施“司法感受改善工程”。两级法院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审判中心主义改革。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努力破除影响公正司法的障碍。继续完善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探索公众和第三方力量参与司法考核体系改革。专项整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过度调解、消极执行、隐性超审限问题,扩大当事人对审限变更、中止执行等问题知晓和异议渠道,继续打通影响审判效率的关键节点。将实体裁判、审判程序、诉讼服务、司法行为、审判作风、文书说理、司法辅助等影响因素全部纳入公平正义范畴,把改善人民群众司法感受作为公正司法的参照系、司法为民的切入点。

  张德友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制约,做好司法巡查、作风督查、案件评查、线索调查“四查”工作,将2015年打造为“问责年”。两级法院要深入贯彻“管队伍就是管自己”理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与反腐倡廉建设五年规划,出现严重或普遍性问题既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又追究党组和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失察责任。要将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改革的基础工程来抓,形成以法律责任、纪律责任、质量责任、伦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责任制体系,明确不同主体、不同类型过错的甄别标准和免责事由,细化实施司法责任制体系。两级法院要在2015年加快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法院治理,全面打造责任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感受、被认同。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高广滨对法院工作作出批示。高广滨指出,2014年全市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在推进依法治市、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司法公开方面狠抓落实,在实施“诉访分离”、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维护社会稳定中勇挑重担,在深化“三问”监察行动、打造学习型法院、构建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工作中主动作为,司法公信力和队伍凝聚力不断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5年,全市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为建设法治长春、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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