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理盐水生产人用狂犬疫苗 父子三人均领刑
2015-05-07 14:06:50 | 来源:亳州谯城法院 | 作者:郑文慧 丁伟
  往“人用狂犬疫苗”空瓶里注射医用生理盐水,再用机器压上瓶盖,贴上药厂标签,河南太康男子张某某父子三人就是通过这种方式生产、销售假冒人用狂犬疫苗。5月6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3年5、6月份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先后帮助其三子张某厂(另案处理)和四子张某永(已判决)在河南省太康县张集乡张香庄家中生产假的“辽宁成大牌人用狂犬疫苗”。被告人张某某用针管将张某厂所购买的医用生理盐水(氯化钠)注射到“人用狂犬疫苗”的空瓶里,每次注入约0.5ml,用机器压上瓶盖,贴上“辽宁成大”的标签,装入塑料托盘,装盒封箱。被告人张某某通过电话联系亳州一买家刘某某,协助张某厂向刘某某销售假冒的“辽宁成大牌人用狂大疫苗”共计3000盒左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生产、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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